本文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商标注册证明出具的规定,内容来源于2024年5月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 办事指南(第二版)。
(一)商标注册证明出具的受理条件
商标注册人申请办理商标注册证明的,由商标注册人提交相关文 件办理,符合条件的,商标局出具在商标档案打印件上加盖“商标注 册证明专用章”的证明文件。
若该商标注册人为外国人或外国企业,应当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商标注册证明出具的获取途径
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大厅。
(三)商标注册证明出具的申请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商标注册人身份证明文件和商标注册号信息。
1.商标注册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 登记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以上文件需加盖公章或自然人签 名。
2.商标注册人如有变更的,需提供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 章。
3.提供商标注册号清单。
4.邮寄办理的, 申请人需提供接收文件的通讯地址。
(四)商标注册证明出具的办理流程
1. 当面办理
通过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大厅提交。
2.邮寄办理
将申请材料邮寄至:北京市茶马南街 1 号中国商标大楼,国家知 识产权局商标局,邮政编码:100055。
请在信封上标注“国内注册商标申请出具注册证明业务”。
3.委托他人或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可以委托他人办理,或者选择任何一家在商标局备案的商 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 都公布在中国商标网(https://sbj.cnipa.gov.cn )“商标代理”栏目中。
此项业务不收取规费。
(五)商标注册证明出具的办理进度查询
当面办理的,在办理地点查询。
(六)商标注册证明出具的办理结果
1. 符合要求: 出具商标注册证明;
2. 不符合要求:作出不予办理结论,告知理由。
(七)商标注册证明出具的监督评价
1. 网上投诉
中国商标网商标局局长信箱 https://sbj.cnipa.gov.cn/sbj/jzxx/ 公众留言 https://www.cnipa.gov.cn/col/col79/index.html
2. 信函投诉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 1 号中国商标大楼,国家知识
产权局商标局,邮政编码:100055。
(八)商标注册证明出具的办理时限
申请人当面办理的,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立等可取。邮寄办理 的,商标局将证明文件通过邮局寄至申请人提交的接收文件的通讯地 址。
(九)商标注册证明出具的便利化举措
1. 相关业务可通过便民咨询热线(010)62356655 、(010)632 18500 获取便利业务办理的相关信息;
2. 在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设有综合业务服务窗 口,统一提供咨 询、引导等服务;
3. 设置帮办代办窗 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办
代办服务。可通过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一窗通办窗口办理商标业务, 该窗 口由专人引导、专人服务,全程帮助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 办理好商标业务;
4. 开通线上办事引导功能:可登录中国商标网(https://sbj.cnipa. gov.cn ),进入“申请指南”模块,获取办事引导;国家知识产权局政 府网站政务服务平台设置“商标”栏目,提供线上办理引导;
5.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当面或者邮寄办理渠道;
(十)商标注册证明出具的“好差评”情况
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现场办理已开展“好差评”。
(十一)商标注册证明出具的服务质量保障
1. 电话咨询和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现场办理一次性告知申请材 料;
2. 实行业务人员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