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商标注册申请的规定,内容来源于2024年5月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 办事指南(第二版)。
(一)商标注册申请的受理条件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 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申请商标注 册。
(二)商标注册申请的获取途径
1. 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大厅、各地方知 识产权业务受理窗 口、商标业务受理窗 口;
2. 中国商标网(https://sbj.cnipa.gov.cn )。
(三)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材料
《商标注册申请书》。
居民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文件。申请 人为内地(大陆)自然人的,还需提供证明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 体资格证明文件(如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 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要求优 先权的,应当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时候提出书面声明,并且在三个 月内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如第一次提出的商标注册申请文件的副 本、国际展览会展出商品首次使用商标的证明文件等),包括原件和 完整的中文译文。
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附送相关文件;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四)商标注册申请的办理流程
1. 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准备其他申请材料
申请人可通过中国商标网商标申请的“申请书式”栏目(https://s bj.cnipa.gov.cn/sbj/sbsq/sqss/ )下载《商标注册申请书》。
2. 提交申请
( 1 )网上提交
通过互联网登录商标网上服务系统(https://sbj.cnipa.gov.cn/sbj/w ssq/ )线上提交申请,具体方法详见中国商标网“网上申请”栏目;
(2)当面提交
通过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大厅、各地方知 识产权业务受理窗 口、商标业务受理窗口提交;
(3 )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的 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 构都公布在中国商标网(https://sbj.cnipa.gov.cn )“商标代理”栏目中。
3. 注册申请形式审查,必要时申请人配合进行补正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在收到有关申请文件之后办理相关业务, 并可在必要时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经形式审查符合规定的,国家知 识产权局商标局通知申请人缴纳费用。
4. 缴纳规费
申请人收到缴费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
申请人通过网上方式提交申请的,可通过商标网上申请系统进行 在线支付;申请人递交纸件申请的,登录注册网上申请平台在线支付 (直接在商标注册大厅交文的,可持带有缴费码的缴费通知书到商标 注册大厅缴费)。申请人委托代理机构办理的,由接受委托的代理机 构按规定代为缴纳费用;
收费标准详见网址:https://sbj.cnipa.gov.cn/sbj/sbsq/sqzn/201912/t20191227_611.html。
5. 注册申请实质审查
按期足额缴纳费用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申请文件予以受 理,进行实质审查。
6. 初步审定公告
经实质审查符合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7. 发放商标注册证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核准注册,发放商标注册证。
(五)商标注册申请的办理进度查询
1. 网络查询
通过中国商标网(https://sbj.cnipa.gov.cn )“商标网上查询”栏目进 行查询;
2. 现场查询: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
(六)商标注册申请的办理结果
1. 符合要求:核准注册,发放商标注册证;
2. 不符合要求:不予受理或驳回注册申请,并说明理由。
(七)商标注册申请的监督评价
1. 网上投诉
中国商标网商标局局长信箱 https://sbj.cnipa.gov.cn/sbj/jzxx/ 公众留言 https://www.cnipa.gov.cn/col/col79/index.html
2. 信函投诉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 1 号中国商标大楼,国家知识
产权局商标局,邮政编码:100055。
(八)商标注册申请的办理时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对申请注册的 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 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九)商标注册申请的便利化举措
1. 相关业务可通过便民咨询热线(010)62356655 、(010)632 18500 获取便利业务办理的相关信息;
2. 在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设有综合业务服务窗 口,统一提供咨 询、引导等服务;
3. 设置帮办代办窗 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帮办 代办服务:可通过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一窗通办窗口办理商标业务, 该窗 口由专人引导、专人服务,全程帮助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 办理好商标业务;
4. 开通线上办事引导功能: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政务服务 平台设置“商标”栏目,中国商标网设有商标申请指南栏目,提供线上 办理引导;
5.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渠道。
(十)商标注册申请的“好差评”情况
网上申请系统和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现场办理已开展“好差评”。
(十一)商标注册申请的服务质量保障
1. 电话咨询和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现场办理一次性告知申请材 料;
2. 实行限时办结;
3. 实行业务人员培训。
(十二)商标注册申请的相关表格
《商标注册申请书》。
下载网址:https://sbj.cnipa.gov.cn/sbj/sbsq/sq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