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地理标志信息查询的规定,内容来源于2024年5月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 办事指南(第二版)。
第一类:提供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公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等 信息的查询服务
(一)受理条件
社会公众可在线查询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公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使用企业等信息。
(二)获取途径
1. 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服务平台“地理标志”栏目 (https://www.cnipa.gov.cn/col/col116/index.html );
2.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政策文件“公告”栏目
(https://www.cnipa.gov.cn/col/col74/index.html );
3. 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政策文件“地理标志和官方标志公告”栏 目
(https://www.cnipa.gov.cn/col/col2089/index.html )。
(三)办理流程
社会公众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服务平台“地理 标志”栏目(https://www.cnipa.gov.cn/col/col116/index.html ),进入地 理标志产品检索或专用标志使用企业检索界面进行线上查询;
社会公众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政策文件“公 告”栏目(https://www.cnipa.gov.cn/col/col74/index.html ),进行线上 查询;
社会公众可通过互联网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政策文件“地理 标志和官方标志公告”栏目(https://www.cnipa.gov.cn/col/col2089/inde x.html ),进行线上查询。
(四)办理进度查询
公众可自行网上查询。
(五)办理结果
公众可自行网上查询。
(六)便利化举措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渠道。
第二类:提供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信息查询服务
(一)受理条件
社会公众可在线查询商标信息。
(二)获取途径
中国商标网(https://sbj.cnipa.gov.cn )。
(三)办理流程
1. 访问中国商标网(https://sbj.cnipa.gov.cn ),点击“商标查询”;
2. 用户可选择“商标近似查询” 、“商标综合查询” 、“商标状态查 询” 、“商标公告查询” 、“商品/服务项目”5 种查询功能;
3. 用户输入查询条件。
(四)办理进度查询
社会公众自助检索。
(五)办理结果
根据检索内容在线显示查询结果。
(六)监督评价
1. 网上投诉
商标网上查询系统 https://sbj.cnipa.gov.cn/sbj/sbcx/,“错误信息反 馈”栏目;
2. 信函投诉
邮寄地址:北京市茶马南街 1 号中国商标大楼商标局,国家知识
产权局商标局,邮政编码:100055。
(七)办理时限
社会公众自助检索时,系统根据检索内容在线显示查询结果。
(八)便利化举措
1. 相关业务可通过便民咨询热线(010)62356655 、(010)632 18500 获取便利业务办理的相关信息;
2. 开通线上办事引导功能:在中国商标网商标网上查询系统中, 提供帮助手册。
(九)服务质量保障
如在查询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咨询电话(010)62356655 或 (010)63218500 或在线提交“错误信息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