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行政复议申请书范本
| 发明创造名称: | ② 专利(申请)号: | |||||
| 复议申请人 | 公民 | 姓名 电话 | ||||
| 通讯地址 邮编 | ||||||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名称 电话 | |||||
| 通讯地址 邮编 | ||||||
| 联系人 | 姓名 电话 | |||||
| 通讯地址 邮编 | ||||||
| ⑤专利代理机构 | 名 称 | 机构代码 | ||||
| 代理师(1) | 姓 名 | 代理师(2) | 姓 名 | |||
| 资格证号 | 资格证号 | |||||
| 电 话 | 电 话 | |||||
| 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于 年 月 日作出的 行政行为不服,现申请行政复议。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应当作出 行政行为、但未作出而不服,现申请行政复议。 | ||||||
| ⑦ 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 | ||||||
| ⑧附件清单:已备案的证明文件备案编号: 。 | ||||||
| ⑨复议申请人或专利代理机构 | ||||||
一、注意事项
复议申请书应当填写一式一份(表格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www.cnipa.gov.cn下载);
复议申请书可手工填写;
以纸件形式办理的,法人应当加盖法人印章、公民应当签名,印章或签名不得复印,法人未委托代理人时应当填写联系人;
复议要求和理由一栏如填写不下,可以附页;
复议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当附具身份证等个人身份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复议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附具工商登记等组织身份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有其他证据材料需要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可提交原件或复印件;
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当附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复议申请人和代理机构签名或盖章,载明行政复议委托事项和权限;
复议申请书可以以纸件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审查业务管理部法律事务一处邮寄或递交,也可以以电子文件形式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提交。
二、可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项
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受理其申请不服的;
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的申请日有争议的;
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决定不服的;
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将其专利申请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或者不按保密专利申请处理不服的;
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申请视为撤回决定不服的;
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决定不服的;
专利权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专利权终止决定不服的;
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因耽误有关期限,造成权利丧失,要求恢复权利而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予恢复的;
9.专利权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给予实施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10.强制许可请求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终止强制许可的决定不服的;
11.国际申请的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2条规定终止其国际专利申请不服的;
12.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不予受理布图设计申请不服的;
13.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对布图设计申请视为撤回不服的;
14.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人、布图设计权利人因耽误有关期限造成权利丧失,请求恢复权利而不予恢复的;
15.布图设计权利人对非自愿许可决定不服的;
16.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