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标准是什么 | 分两类:技术标准与授权标准,别混为一谈(2026)
【摘要】"专利标准"在实务中有两种含义:一是指专利授权的法定门槛,即发明、实用新型须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专利法(2020)第22条】,外观设计不得属于现有设计【第23条】;二是指专利与行业技术标准的关系,实施某项标准必然落入的专利即标准必要专利(SEP),权利人须按FRAND原则许可【第12条】。本文给出两种"专利标准"对照表,并结合SEP许可费诉讼与被驳申请两类案例说明如何区分与运用。

【目录】
一、专利标准是什么:授权门槛与行业技术规范是两回事
二、两种"专利标准"对照表
三、专利授权标准的具体门槛:三性、现有设计与文件要求
四、技术标准语境下的专利:标准必要专利与FRAND许可
五、到哪里核实标准与专利:官方查询渠道
六、相关法律规定:判断"专利标准"依据的法条
七、案例分析:SEP许可费诉讼与被驳申请的一正一反
八、容易踩的坑与声明引用的法律法规
一、专利标准是什么:授权门槛与行业技术规范是两回事
"专利标准"不是一个单一法律概念,口语里它被用来指代两件不同的事。分清这两件事,才不会被"标准"两个字绕进去。
- 授权标准(法定门槛):指一项专利申请要获得授权必须满足的实质条件,写在《专利法》里。发明和实用新型看"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专利法(2020)第22条】;外观设计看是否属于现有设计【第23条】。
- 技术标准(行业规范):指由标准化组织制定的技术要求,如通信领域的5G、WCDMA、Wi-Fi等标准。技术标准本身不是专利,但标准的实现往往绕不开专利,由此引出"标准必要专利"。
- 两者的关系:授权标准决定"你的方案能不能成为专利",技术标准决定"你的专利能不能被行业实施绕不开"。一个方案先过授权标准成为专利,若它又恰好是实现某技术标准所必需的,才谈得上标准必要专利。
二、两种"专利标准"对照表
| 对比项 | 授权标准 | 技术标准(含SEP语境) |
| 含义 | 专利授权的法定实质条件 | 行业或国家技术规范,及专利与标准的关系 |
| 依据 | 【专利法(2020)第22条/第23条/第26条/第27条】 | 《标准化法》+专利许可制度【第12条】+反垄断合规 |
| 判断对象 | 一件专利申请方案 | 某技术标准及其涉及的专利 |
| 发明/实用新型 | 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 实施标准是否必然使用某专利 |
| 外观设计 | 不属于现有设计、与现有设计有明显区别 | 一般不涉及 |
| 申请文件 | 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第26条】;图片或照片【第27条】 | 标准文本、标准涉及的专利清单 |
| 不满足的后果 | 专利申请被驳回 | 实施标准可能构成侵权,需取得许可 |
| 常见当事人 | 申请人、专利审查员 | 标准实施者、专利权人、标准组织 |
三、专利授权标准的具体门槛:三性、现有设计与文件要求
授权标准是审查员判断"给不给授权"的尺子,申请人也用同一把尺子自查。
- 新颖性:申请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公开使用过或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在先申请构成抵触申请【专利法(2020)第22条】。
- 创造性:与申请日前的现有技术相比,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第22条】。创造性不是"有没有"而是"差多少",简单替换、常规拼凑常在此被驳回。
- 实用性:能够制造或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第22条】;纯理论、违反自然规律的方案过不了这一关。
- 外观设计:不属于现有设计,且与现有设计相比有明显区别【第23条】;保护的是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第2条第4款】。
- 文件要求:发明、实用新型需提交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说明书须充分公开到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施,权利要求须清楚、简要【第26条】;外观设计需提交图片或照片和简要说明【第27条】。
- 自查点:申请前方案公开过没有?权利要求范围清楚没有?说明书能不能让同行照着做出来?
四、技术标准语境下的专利:标准必要专利与FRAND许可
当一件专利是实现某技术标准所不可避免要使用的,它就叫标准必要专利(SEP)。
- 产生逻辑:标准制定组织(如国际电信联盟ITU、第三代合作伙伴计划3GPP)制定标准时,成员常把已授权或申请中的专利技术写入标准;标准发布后,任何人按标准实施产品,就会落入这些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 合规要求:权利人不能借SEP"绑架"整个行业,须按公平、合理、无歧视(FRAND)原则向实施者许可。落到我国专利制度,即实施他人专利应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并支付使用费【专利法(2020)第12条】;许可行为同时受《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约束,滥用标准必要专利排除、限制竞争可能构成垄断行为。
- 许可费计量:常见模式有按产品售价比例提成(行业惯例约1%-5%)、固定总价、入门费加提成;FRAND要求对同类被许可人不作歧视性定价,许可费须与专利对标准的实际贡献相匹配。
- 实施者视角:使用含SEP的标准前,先检索标准涉及的专利清单(标准文本与专利信息通常由标准组织公布),主动协商许可,避免被动应诉。
五、到哪里核实标准与专利:官方查询渠道
- 专利法律状态与文本: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 cpquery.cnipa.gov.cn、专利公布公告查询 pss-system.cponline.cnipa.gov.cn。
- 国家与行业标准文本: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std.samr.gov.cn,可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标准涉及的专利提示。
- SEP核查操作:拿到一项标准→在标准信息平台查其引用的专利清单→到专利检索系统核对专利号、法律状态与权利要求→判断自己产品是否落入保护范围。
六、相关法律规定:判断"专利标准"依据的法条
- 【专利法(2020)第22条】发明、实用新型授权条件: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 【专利法(2020)第23条】外观设计授权条件:不属于现有设计。
- 【专利法(2020)第26条】发明、实用新型申请文件:说明书公开充分、权利要求清楚。
- 【专利法(2020)第27条】外观设计申请文件:图片或照片加简要说明。
- 【专利法(2020)第12条】实施许可:实施他人专利应订立许可合同并支付使用费。
- 反垄断合规参照《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七、案例分析:SEP许可费诉讼与被驳申请的一正一反
以下情形根据公开行政/司法案例整理,已作脱敏处理。
- SEP方向(标准与专利结合):某通信产品制造商被标准必要专利权人诉至法院,权利人主张其产品实施某项无线通信标准构成侵权,要求按FRAND原则收取许可费。审理中,法院将专利清单与标准文本逐项比对,确认涉案专利确为该标准实施所必需;结合专利有效性、标准实施范围、许可费基数等因素,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酌定了FRAND许可费率,被诉方按该费率补缴许可费后继续实施。此案的要点在于:标准本身不侵权,"实施标准必然落入的专利"才产生许可义务。
- 授权标准方向(对比):一件发明专利申请在实质审查中被指出创造性不足——其技术方案相对申请日前已公开的两篇对比文件,仅是将公知手段作简单组合,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想到,未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申请人经意见陈述后仍无法克服缺陷,申请被驳回。驳回原因不在文件形式,而在方案没有跨过【专利法(2020)第22条】的创造性门槛。
- 对照结论:前者是"专利与标准结合"后靠FRAND解决费率,后者是"方案没到授权标准"被拒——一个是已授权专利如何收费,一个是申请中的方案能否获权。
八、容易踩的坑与声明引用的法律法规
- 坑1:把"技术标准"当"授权标准"。以为产品符合某项国家标准就等于专利必然授权,忽略三性审查;反过来,专利侵权判断也不看是否贴合标准,而看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专利法(2020)第64条】。
- 坑2:SEP权利人收取歧视性费率或拒绝许可,违反FRAND承诺可能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者也不应未经许可直接量产,应先协商后实施。
- 坑3:忽略标准更新。标准升级后原SEP可能被替代、专利可能因未缴年费而失效,实施前务必核对专利法律状态。
- 自查清单:申请前查过现有技术没有?权利要求写得清楚没有?用标准前查过专利清单没有?FRAND谈判中费率是否对同类被许可人一视同仁?
本文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专利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等法律法规。
本文为普法科普内容,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办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及相关部门最新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