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的引用格式 | 专利文献与法律法规的标准著录(2026)
【摘要】发明专利的引用格式分为两类:参考文献中的专利文献按"申请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P]. 公告/授权日"著录,正文中的法律法规则用【专利法(2020)第X条】标注。中国专利号由"CN + 9位数字 + 法律状态字母"构成,其中A为公开、B为授权、U为实用新型、S为外观设计,写错类型或混淆公开号与授权号会直接被期刊退修。下面拆解专利号结构、两类引用的具体写法、参考文献与正文法条引用的区别,并附论文因专利号写错被退修后更正的真实线索。

【目录】
一、中国专利号的结构与字母含义
二、参考文献中专利文献的标准著录
三、正文中法律法规的引用标注
四、参考文献与正文法条引用的核心区别
五、论文因专利号写错被退修的线索
六、相关法律规定
末章、声明引用的法律法规与免责声明
一、中国专利号的结构与字母含义
中国专利号是引用格式的基础,写错一位或错用字母都会导致文献无法被检索、期刊退修。其标准构成为"CN + 9位数字 + 法律状态字母":
- CN 是国家代码,所有中国专利号均以 CN 开头,漏写会被识别为外国专利或无效号。
- 中间 9 位数字为专利的流水号,公开号、授权号、申请号共用同一组号码,区别在于末尾字母。
- 末尾字母代表法律状态:A 表示发明专利申请公开、B 表示发明专利授权、U 表示实用新型专利、S 表示外观设计专利。
- 同一件发明,公开阶段是 CN1234567A,授权后是 CN1234567B,二者号码相同、字母不同,不能混用。
- 文献引用时必须用对应阶段的字母:引用公开文本写 A,引用授权文本写 B,把公开号当授权号是高频退修原因之一。
二、参考文献中专利文献的标准著录
在论文、报告、学位论文的参考文献表里,专利文献须按"申请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P]. 公告/授权日"格式著录,[P] 是专利文献的文献类型标识:
- 基本式:申请人. 专利名称: 专利号[P]. 公告/授权日. 例:某某公司. 一种数据处理方法: CN1234567B[P]. 2022-08-15.
- 申请人写专利权人(单位或个人),多个申请人用顿号隔开;专利名称保留原标题,末尾不加书名号。
- 专利号必须带法律状态字母,[P] 紧随专利号之后,中间不加空格。
- 日期填公告日或授权日,按"年-月-日"或"YYYY-MM-DD"规范书写,与专利证书或国知局公告一致。
- 若引用的是发明公开文本,则写 CNxxxxxxxA[P] 加公开日;引用授权公告则写 B 加授权公告日,二者不可颠倒。
三、正文中法律法规的引用标注
正文行文里引用法律条文,不列入参考文献,而用【】包裹标注,便于读者直接定位法条:
- 标准写法:【专利法(2020)第26条】表示引用 2020 年修正的专利法第二十六条。
- 括号里写修正年份,现行专利法为 2020 年修正版,实施细则为 2023 年修订,审查指南为 2023 年文本。
- 引用细则写【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第X条】,引用审查指南写【专利审查指南(2023)相关章节】。
- 同一段多次引用同一法同一条,可首次标全、后续简写,但正式稿件建议每次标全,避免审稿歧义。
- 正文引用与文末参考文献分开:法条在句中标【】,专利文献在文末参考文献表里著录,不要混进同一处。
四、参考文献与正文法条引用的核心区别
两类引用容易被新手混淆,弄清边界能少走很多退修弯路:
- 著录位置不同:专利文献落在文末"参考文献"列表,法条落在正文句子当中的【】标注。
- 标识符号不同:专利文献用[P]加文献类型,法条用【】加条号,二者格式体系不互通。
- 指向对象不同:参考文献指向某一篇具体专利文献(可被检索到),法条指向某一部法律的某一条(不需检索号)。
- 出错后果不同:专利号字母写错,期刊核对数据库即退修;法条年份或条号写错,审稿人按内容可纠正但会扣分。
- 实务建议:写稿时先列参考文献表,再在正文需要处插【】法条,最后统一核对专利号字母与法条年份,两路分开查、一起校。
五、论文因专利号写错被退修的线索
一条真实学术规范教训,用"根据公开学术规范整理"脱敏,不涉司法个案:
- 某高校研究生在期刊投稿的参考文献中,引用一件已授权发明专利,却误把公开号 CNxxxxxxxA 当作授权号著录,写成 CNxxxxxxxA[P]. 2022-01-10。
- 期刊编辑部在形式审查中比对国知局公开数据库,发现该号 A 段为公开文本、引用日实为公开日而非授权公告日,著录与文献实际法律状态不符,给出退修意见要求更正。
- 作者按授权公告书将字母改为 B、日期改为授权公告日,并补正申请人名称后重新提交,稿件通过形式审查并正常发表。
- 该线索说明:公开号(A)与授权号(B)虽号码相同,但代表不同阶段,引用哪一段就必须用对应字母与对应日期,这是学术著录的基本盘。
- 类似失误还包括漏写 CN、把实用新型 U 错写成发明 A、参考文献里塞入正文法条【】标注,均属高频退修点。
六、相关法律规定
- 【专利法(2020)第26条】说明书应当对发明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专利文献著录所依据的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即源于此。
- 【专利法(2020)第33条】申请人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但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 【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第X条】对专利申请文件、专利公报的公告著录方式作具体规定,是专利号字母体系(A/B/U/S)的实务来源。
- 【专利法(2020)第6条】职务与非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归属规则,决定参考文献中"申请人"应写单位还是个人。
- 【专利法(2020)第15条】共有人对专利权行使的约定规则,涉及共同申请人著录顺序。
末章、声明引用的法律法规与免责声明
本篇引用:专利法(2020)、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专利审查指南(2023)、专利法(2020)相关条文等。
免责声明:本文为普法 informational 内容,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个案请咨询专利代理师或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