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的专利申请规定,包括专利申请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和表格、办理流程,办理结果和进度查询等事项,文章内容来源于2024年5月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 办事指南(第二版)。
一、专利申请受理条件
1. 在中国内地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专利申请人申请专利可 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2. 在中国内地没有经常居所或者营业所的专利申请人单独申请 专利,或者作为代表人申请专利,应当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
二、专利申请获取途径
1. 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大厅、各地方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 口(专利代办处);
2. 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s://cponline.cnipa.gov.cn );
3. 接收邮寄。
三、专利申请申请材料
1. 申请发明专利应当提交以下文件:《发明专利请求书》《说 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必要时还应当提交《说明书 附图》;
2.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交以下文件:《实用新型专利请求 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
3.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交以下文件:《外观设计专利请求 书》《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要求国内优先权的,申请人在请求书中写明了在先申请的申请日 和申请号的,视为提交了在先申请文件副本。
要求外国优先权的,申请人必要时需提交在先申请文件副本等材 料。
四、专利申请办理流程
1. 准备申请文件
采用电子形式办理的,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https://cponline.cnipa.gov.cn )注册为用户,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撰写电 子申请文件;
采用纸件形式办理的,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政务服务”平台“表格下载”版块下载上述申请材料表格,填写后打印 纸件申请文件。
2. 递交申请文件
( 1 、网上提交
采用电子形式办理的,专利申请人可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提 交电子申请文件;
(2、当面提交
采用纸件形式办理的,专利申请人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 受理大厅的受理窗 口、地方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 口(专利代办处)当 面提交纸件申请文件;
(3 、邮寄提交
采用纸件形式办理的,纸件申请文件也可通过邮局邮寄的方式提 交。
国家知识产权局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 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邮政编码:100088。
各地方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 口(专利代办处、邮寄地址,由国家 知识产权局以公告形式公布。
3. 受理审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后,进行受理审查。专 利申请文件未出现《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中规定的不受理情 形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予以受理。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 四十五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通过援引在先申请文件的方式补交遗漏 文件。
予以受理的,给予申请号,确定申请日,发出专利申请受理通知
书和缴纳申请费通知书。对于申请人依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请求 减缴专利费用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收费减缴审批通知书。
申请人提交专利申请之后,再提交该申请的其他文件,应当注明 申请号(或专利号),并且一份文件中应当仅涉及一件专利申请(或 专利、。
专利申请文件存在不受理情形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文 件不受理通知书,说明不受理原因。不受理的文件不退回当事人。
4. 缴纳费用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 2 个月内或者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 1 5 日内,按照缴纳申请费通知书或者收费减缴审批通知书中规定的金 额缴纳专利费用。
申请人可以注册并登录专利业务办理系统进行网上缴费;也可以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大厅收费窗口、地方知识产权业务受理窗 口(专利代办处)收费窗 口当面缴费,或者通过银行和邮局转账(应 备注申请号及费用种类和金额)。
五、专利申请办理进度查询
1. 电话咨询:(010 62356655);
2. 当面咨询: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大厅、地方知识产权业 务受理窗 口(专利代办处)。
六、专利申请办理结果
1. 专利申请予以受理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专利申请 受理通知书以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
2. 专利申请不予受理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发出文件不受 理通知书。
在窗口直接提交的申请文件,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直接向当事人 说明原因,不予接收;
申请人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大厅受理窗 口当面提交专利
申请文件的,可以在受理窗口即时接收通知书,也可以要求邮寄送达。
以邮局邮寄方式提交的纸件形式专利申请或其他文件,国家知识产 权局专利局以挂号信的方式邮寄送达通知书;
以电子形式提交专利申请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电子文件 形式向提交人送达通知书。
七、专利申请监督评价
1. 电话投诉:(010 62356655);
2. 网上投诉
专利审查评议(专利业务办理系统 https://cponline.cnipa.gov.cn中 专利审查评议模块 https://comment.cponline.cnipa.gov.cn);
3. 信函投诉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 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信访室。
邮政编码:100088。
八、专利申请便利化举措
1. 相关业务可通过便民咨询热线 (010 62356655) 获取便利业 务办理的相关信息;
2. 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大厅设立综合咨询窗 口,统一提供 咨询、引导等服务;
3. 开通线上办事引导功能:专利业务办理系统设置了帮助文档 专栏,提供线上办理专利事务的指引;
4. 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可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渠道。
九、专利申请服务质量保障
1. 实行首问负责;
2. 实行一次性告知;
3. 实行业务人员培训;
4. 收件即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在接收申请材料时出具受理凭证。
十、专利申请相关表格
《发明专利请求书》《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外观设计专利请 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摘要》《说明书附图》《外 观设计图片或照片》《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下载网址: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首页,“政务服务”栏目中表
格下载页面:https://www.cnipa.gov.cn/col/col192/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