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著作权及邻接权纠纷民事答辩状实例(示范文本)

侵害著作权及邻接权纠纷 民事答辩状 实例(示范文本) 说明: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填写本表。 1.应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本表所列内容...
说明: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填写本表。 1. 起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 本表所列内容是您参加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务必如实填写。 3. 本表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您认为与案件无关的项目可以填“无”或不填;对于本 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项打“√”;您认为另有重要内容需要列明的,可以另附页填写。 4. 本表 word 电子版填写时 , 相关栏目可复制粘贴或扩容 , 但不得改变要素内容、格式设置。例 如 , 多原告、多被告或多委托诉讼代理人等情况 , 可根据实际情况复制粘贴 ; 需填写文字较多时,可 根据实际对栏目进行扩容等。 ★特别提示★ 诉讼参加人应遵守诚信原则如实认真填写表格。 如果诉讼参加人违反有关规定,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 追究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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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信息 | |
原告 (自然人) |
姓名:王 × 性别:男 ☐ 女□ 出生日期:×××× 年 × 月 × 日 民族:× 族 工作单位: ×× 公司 职务: ×× 联系电话: ×××××××××××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北京市东城区 ×× 街道 ×× 号 经常居住地:北京市东城区 ×× 街道 ×× 号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 ×××××××××××××××××× |
原告 (法人、非法人组织) |
名称: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注册地 / 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所有制性质:国有□(控股□ 参股□) 民营□ 其他 |
委托诉讼代理人 |
有 ☐ 姓名:张 ×× 单位: × 律师事务所 职务:律师 联系电话: ××××××××××× 代理权限:一般授权 ☐ 特别授权□ 无□ |
被告 (自然人) |
姓名:李 ×× 性别:男 ☐ 女□ 出生日期: ×××× 年 × 月 × 日 民族: × 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 市 ×× 县 ×× 街道 ×× 号 经常居住地: ×× 市 ×× 县 ×× 街道 ×× 号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 ×××××××××××××××××× |
被告 (法人、非法人组织) |
名称: ×× 有限公司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 市 ×× 县 ×× 街道 ×× 号 注册地 / 登记地: ×× 市 ×× 县 ×× 街道 ×× 号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王 ×× 职务:董事长 联系电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 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所有制性质:国有□(控股□ 参股□) 民营□ 其他 |
第三人 (自然人) |
姓名:李 ×× 性别:男□ 女 ☐ 出生日期: ×××× 年 × 月 × 日 民族: × 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 市 ×× 县 ×× 街道 ×× 号 经常居住地: ×× 市 ×× 县 ×× 街道 ×× 号 证件类型:身份证 证件号码: ×××××××××××××××××× |
第三人 (法人、非法人组织) |
名称:北京 ×× 有限公司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北京市 × 区 × 街道 × 路 × 号 注册地 / 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张 ×× 职务:总经理 联系电话: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所有制性质:国有□(控股□ 参股□) 民营□ 其他 |
诉讼请求 | |
请求李 ××、北京 ×× 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 ×× 元、合理费用 ×× 元,并承 担本案诉讼费,两被告承担连带责任。 | |
1. 停止侵权 |
☐1. 立即停止使用与原告作品 ×× 美术作品 (作品名称 / 登记证号)相 同 / 实质性相似的作品: 侵权链接 / 标题: |
2. 赔偿经济损失 |
经济损失 ×× 元 原告损失□ 被告获利□ 许可费用□ 法定赔偿 ☐ 惩罚性赔偿□ 倍数□ 计算依据或参考因素: |
3. 支付合理费用 |
有 ☐ 律师费 ×× 元 律师费凭证:有 ☐ 无□律师费发票 公证费 ×× 元 公证费凭证:有 ☐ 无□公证费发票 差旅费 ×× 元 差旅费凭证:有□ 无□ 其他费用 ×× 元 凭证:有□ 无□ 无□ |
4. 是否主张诉讼费用 |
是 ☐ 否□ |
5. 其他请求 | 有 ☐ 内容:由被告 2×× 与被告 1×× 承担连带责任。 无□ |
事实与理由 | |
李 ××、北京 ×× 有限公司实施了侵害涉案著作权(具体为署名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的行为,应当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 |
1. 著作权主体 |
原告著作权主体身份为 1. 作者或视为作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2. 继受 主体□(原告与著作权人签订授权合同的时间、合同名称及有效期及权限、 区域: ,获得授权的性质:独占□ 排他 ☐ 普通□);作品性质 属于 1. 合作作品□ 2. 汇编作品□ 3. 演绎作品□ 4. 职务作品□ 5. 委托 作品□ 6. 其他 ☐。 |
2. 著作权客体 |
作品名称为《古代 ×× 图》,作品完成时间:2007 年 3 月 1 日,作品首次 公开发表时间、地方及方式:某年月,某刊物公开出版,是否进行版权登 记:是 ☐ 否□,登记时间:2008 年 3 月 4 日,作品类别为:1. 文字作品 □ 2. 口述作品□ 3.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 美术、 建筑作品 ☐ 5. 摄影作品□ 6. 视听作品□ 7. 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 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 计算机软件□ 9. 符合作品特 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请提供权属证明。 |
3. 涉嫌侵害著作人身权 或财产权的种类 |
1. 发表权□ 2. 署名权 ☐ 3. 修改权□ 4. 保护作品完整权□ 5. 复制权 ☐ 6. 发行权□ 7. 出租权□ 8. 展览权□ 9. 表演权□ 10. 放映权□ 11. 广 播权□ 12. 信息网络传播权(原告是否向被告发出侵权通知:□是 ☐ 否, 时间及内容: )☐ 13. 摄制权□ 14. 改编权□ 15. 翻译权□ 16. 汇 编权□ 17. 其他 ☐ |
4. 被诉侵权行为方式 |
□ 1.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 2.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 品发表的 □ 3. 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 4.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 5. 剽窃他人作品的 □ 6.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 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 □ 7. 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 8. 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 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 录音录像制品的 □ 9. 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 10. 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 表演的 □ 11. 录音录像制作者权侵权、广播组织权侵权 ☐12. 其他 (可补充被告使用作品的具体方式及载体,比对证据等内容及依据) |
5. 被诉侵权行为发生的 时间、地点 | ×× 时间,被告在其经营的网站上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原告的涉案作品 |
6. 是否发送侵权通知 | 具体情况,□是 ☐ 否 依据(证据) |
7.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可另附页) | 具体情况,依据(证据) |
8. 证据清单(可另附页) | 见附件 |
关联诉讼情况 | |
有 ☐ 内容:10 件(未结) A 诉 B,北京 × 法院,侵害著作权纠纷,已立案,案号为(202×)京 ×× 民初 ×× 号,未开庭。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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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纠纷解决方式的意愿 | |
是否了解调解作为非诉 讼纠纷解决方式,能 及时、高效、低成本、 不伤和气地解决纠纷 |
了解□ 不了解□ |
是否了解先行调解解 决纠纷的好处 |
1. 立案后选择先行调解的,可以很快启动调解程序。如不同意调解,法院 将依程序开庭审理案件,但可能需要经过较长一段时间的排期等待,且审 理、执行周期相对较长。 了解□ 不了解□ 2. 选择先行调解,调解成功且自动履行的免交诉讼费用,申请司法确认的 不交纳诉讼费用,要求出具调解书的减半交纳诉讼费用。 了解□ 不了解□ 3. 首次调解不成功,但仍有继续调解意愿的,可以选择更换调解组织和调 解员再进行调解。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将依程序排期开庭。 了解□ 不了解□ 4. 依照法律规定,调解具有保密性要求,调解过程不公开,调解协议未经 当事人同意不得公开。 了解□ 不了解□ 5. 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司法确认,具有 强制执行效力。 了解□ 不了解□ |
是否考虑先行调解 |
是□ 否□ 暂不确定,想要了解更多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