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著作权及邻接权纠纷民事起诉状实例(示范文本)

侵害著作权及邻接权纠纷民事起诉状实例(示范文本) 说明: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填写本表。 1.起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本表所列内容...
说明: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参加诉讼,保护您的合法权利,请填写本表。 1. 应诉时需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明您身份的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2. 本表所列内容是您参加诉讼以及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所需,请务必如实填写。 3. 本表有些内容可能与您的案件无关,您认为与案件无关的项目可以填“无”或不填;对于本 表中勾选项可以在对应项打“√”;您认为另有重要内容需要列明的,可以另附页填写。 4. 本表 word 电子版填写时 , 相关栏目可复制粘贴或扩容 , 但不得改变要素内容、格式设置。例 如 , 多原告、多被告或多委托诉讼代理人等情况 , 可根据实际情况复制粘贴 ; 需填写文字较多时,可 根据实际对栏目进行扩容等。 ★特别提示★ 诉讼参加人应遵守诚信原则如实认真填写表格。 如果诉讼参加人违反有关规定,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人民法院将视违法情形依法 追究责任。 |
||||
案号 | 案由 | |||
当事人信息 | ||||
答辩人 (自然人) |
姓名: 性别:男□ 女□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民族: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住所地(户籍所在地): 经常居住地: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
|||
答辩人 (法人、非法人组织) |
名称: 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注册地 / 登记地: 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 职务: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其他企业法人□ 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基金会□ 社会服务机构□ 机关法人□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所有制性质:国有□(控股□ 参股□) 民营□ 其他 |
|||
委托诉讼代理人 |
有□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代理权限:一般授权□ 特别授权□ 无□ |
|||
答辩事项 (对原告诉讼请求的确认或者异议) |
||||
(可完整表述答辩事项;为方便、准确梳理要点,相关内容请在下方要素式表格中填写) | ||||
1. 对停止侵权有无异议 |
无□ 有□ 异议内容: |
|||
2. 对赔偿经济损失有无 异议(包括损失、获 利、法定赔偿、惩罚 性赔偿的计算及依据) |
无□ 有□ 异议内容: |
|||
3. 对支付合理费用有无 异议 |
无□ 有□ 异议内容: |
|||
4. 对其他请求有无异议 |
无□ 有□ 异议内容: |
|||
事实与理由 (对案件事实的确认或者异议) |
||||
(可完整表述纠纷涉及的事实与理由;为方便、准确梳理要点,相关内容请在下方要素式表格中填写) | ||||
1. 对原告著作权主体有 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与理由: |
|||
2. 对著作权客体有无 异议 |
无□ 有□ 事实与理由: |
|||
3. 对涉嫌侵害著作权人 身权或财产权的种类 有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与理由: |
|||
4. 对被诉侵权行为方式 有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与理由: |
|||
5. 对被诉侵权行为发生 的时间、地点有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与理由: |
|||
6. 对其他请求有无异议 |
无□ 有□ 事实与理由: |
|||
7. 有无合法来源抗辩等 免责 / 减责事由 |
无□ 有□ 事实与理由: |
|||
8. 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 (可另附页) |
无□ 有□ 内容: |
|||
9. 证据清单或质证清单 (可另附页) | ||||
对纠纷解决方式的意愿 | ||||
是否了解调解作为非诉 讼纠纷解决方式,能 及时、高效、低成本、 不伤和气地解决纠纷 |
了解□ 不了解□ |
|||
是否了解先行调解解 决纠纷的好处 |
1. 立案后选择先行调解的,可以很快启动调解程序。如不同意调解,法院 将依程序开庭审理案件,但可能需要经过较长一段时间的排期等待,且审 理、执行周期相对较长。 了解□ 不了解□ 2. 选择先行调解,调解成功且自动履行的免交诉讼费用,申请司法确认的 不交纳诉讼费用,要求出具调解书的减半交纳诉讼费用。 了解□ 不了解□ 3. 首次调解不成功,但仍有继续调解意愿的,可以选择更换调解组织和调 解员再进行调解。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法院将依程序排期开庭。 了解□ 不了解□ 4. 依照法律规定,调解具有保密性要求,调解过程不公开,调解协议未经 当事人同意不得公开。 了解□ 不了解□ 5. 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申请司法确认,具有 强制执行效力。 了解□ 不了解□ |
|||
是否考虑先行调解 |
是□ 否□ 暂不确定,想要了解更多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