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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商标基础数据开放的规定

2025-06-16 商小律 来源:未知 阅读 214
本文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商标基础数据开放的规定,内容来源于2024年5月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 办事指南(第二版)。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商标基础数据开放的规定
 

(一)商标基础数据开放的受理条件

 
用户注册为商标数据开放系统用户后,可在中国商标网获得并使 用 已经开放的商标数据。
 
(二)商标基础数据开放的获取途径
 
中国商标网(https://sbj.cnipa.gov.cn )。
 

(三)商标基础数据开放的申请材料

 
商标数字证书。
 

(四)商标基础数据开放的办理流程

 
1.  通过商标数据开放系统办理用户注册,注册信息应真实、准 确、完整。
 
2.  注册用户登录系统可下载相关商标数据。
 
3.  商标数据使用应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五)商标基础数据开放的办理进度查询

 
1.  电话咨询:(010)62356655 、(010)63218500;
 
2.  当面咨询: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
 
3.  信函咨询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 1 号中国商标大楼,国家知识
 
产权局商标局信息化运行管理处,邮政编码:100055;
 
4.  在线查询
 
中国商标网(https://sbj.cnipa.gov.cn )“通知公告”栏目《关于领取 “商标数字证书”的通知》。
 

(六)商标基础数据开放的办理结果

 
1.  符合要求:登录并获得商标数据;
 
2.  不符合要求:告知存在的问题。
 

(七)商标基础数据开放的监督评价

 
1.  网上投诉
 
商标网上查询系统 https://sbj.cnipa.gov.cn/sbj/sbcx/,“错误信息反 馈”栏目;
 
2.  信函投诉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茶马南街 1 号中国商标大楼,国家知识
 
产权局商标局,邮政编码:100055。
 

(八)商标基础数据开放的办理时限

 
一般情况下,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收到申请之日起 1 个月内发放商 标数字证书,允许商标数据开放系统用户下载获取商标数据。
 

(九)商标基础数据开放的便利化举措

 
开通线上办事引导功能。
 

(十)商标基础数据开放的服务质量保障

 
系统用户通过“政府网站找错”留言,我局在 3 个工作日内使用全 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给予答复并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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