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实审和授权的区别|审查过关才拿证书 (2026)
【摘要】专利实质审查与授权是决定一件发明专利"生"与"死"的两道关,但二者不是一回事。实质审查是国知局审查员检索对比文件、评价新颖性创造性的过程;授权是审查通过后授予专利权的法律状态。实审过关才谈授权,但授权后仍有被宣告无效的风险。理解二者的边界,能避免把"进入实审"误当成"已经拿证",也能看懂审查意见通知书到底在拦什么。

【目录】
一、实质审查是什么
二、授权是什么
三、流程对照
四、西电捷通诉索尼案裁判要旨:授权才是权利起点
一、实质审查是什么
(一)怎么启动
发明专利申请经初审合格后,申请人应自申请日起三年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缴费,国知局才启动实审【专利法(2020)第三十五条】。逾期未请求,申请视为撤回。
(二)审查员审什么
审查员检索现有技术,判断权利要求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公开是否充分、权要是否清楚,并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指出缺陷。
二、授权是什么
(一)授权条件
实审中没有发现驳回理由,或答复后缺陷消除,国知局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授权公告并颁证【专利法(2020)第三十九条】。
(二)授权后的法律后果
专利权自授权公告之日起生效,权利人可主张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但授权不等于"铁证"——任何单位或个人可请求无效宣告。
三、流程对照
| 环节 | 性质 | 结果 |
|---|---|---|
| 实质审查 | 审查过程 | 通过/驳回/修改后通过 |
| 授权 | 法律状态 | 专利权生效 |
| 授权后 | 可执行+可被无效 | 双刃 |
- 避坑:收到"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不等于拿证,只是审查开始;只有收到授权办登通知书并缴费后,专利权才真正生效。
四、西电捷通诉索尼案裁判要旨:授权才是权利起点
实审授权后的专利才能成为维权利器,西电捷通诉索尼案最直观。涉案专利"一种无线局域网移动设备安全接入及数据保密通信的方法"(专利号ZL02139508.X)经实质审查授权后,西电捷通公司才具备起诉资格[R1]。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2015)京知民初字第1194号认定索尼在研发、检测环节实施该专利,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910余万元;二审(2017)京民终454号维持[R2]。若这件专利只停留在"申请中"或"实审中"而未授权,权利人无从主张侵权。实审是授权的必经关,授权才是权利的起点。
申请人把握进度可走三步
1. 提实质审查请求并缴费,启动审查;2. 收到审查意见后按期答复,修改不超原申请范围;3. 授权办登缴费,权利生效。查审查进度可进官方系统:
【查询入口】
- 中国及多国专利审查信息查询(CPRS):CPRS官网
- 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pss-system
实审是过程,授权是结果,二者之间隔着审查员的多次博弈。很多企业误把“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当成拿证,对外宣传“已获专利”,实则权利尚未产生,轻则闹误会,重则构成虚假宣传。只有收到授权办登通知书并缴费,专利权才真正生效,此前都只是申请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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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问: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有实审吗?
答:没有。二者仅经初步审查,不做实质审查,授权更快,但稳定性相对发明弱,被无效的风险也更高。
问:实审被驳回还有救吗?
答:有。收到驳回决定后三个月内可请求复审,修改文本或陈述理由争取撤销驳回;复审不服还可起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问:授权后别人能轻易无效掉吗?
答:无效需以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等法定理由提出并举证。发明经实审授权稳定性较强,但并非不可挑战,核心专利常遇无效请求。
【引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2021-06-01施行) 第三十五条|来源等级 A|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flk.npc.gov.cn|核验日期 2026-10-12|URL https://flk.npc.gov.cn/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2020修正,2021-06-01施行) 第三十九条|来源等级 A|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flk.npc.gov.cn|核验日期 2026-10-12
【参考来源】
- [R1] 国家知识产权局:《2016年度专利复审无效十大案件》之索尼诉西电捷通WAPI专利无效案,专利号ZL02139508.X,复审委2016-02-17决定维持有效。来源等级 A|URL https://www.cnipa.gov.cn|核验日期 2026-10-12
- [R2]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5)京知民初字第1194号;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7)京民终454号(西电捷通诉索尼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来源等级 A|中国裁判文书网|核验日期 2026-10-12
【免责声明】
本文依据现行有效法律法规与公开司法判例梳理,仅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审查意见答复专业性强,建议委托专利代理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