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行专利诉讼|三类专利诉讼的区别与选择
【摘要】面对专利纠纷,多数当事人分不清应提专利侵权诉讼、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无效宣告请求,还是提确认不侵权诉讼,结果常走错程序。专利侵权诉讼由被侵权人发动,目的是停止侵权并索赔,归知识产权法院或中院管辖。无效宣告请求由任何单位或个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出,目的是打掉对方专利权,属行政确权程序。确认不侵权诉讼由被警告方发动,目的是解除侵权阴影,由法院受理。本文用一张对照表厘清三者的请求人、目的、管辖机关、审理重点与常见结果,并给"我该选哪种"的判断指引。结论:被侵权选侵权诉讼,想否定专利权选无效宣告,被无端警告选确认不侵权。

【目录】
一、一张对照表:三类诉讼的核心差异
二、专利侵权诉讼:被侵权方的主动进攻通道
三、无效宣告请求:釜底抽薪的行政确权程序
四、确认不侵权诉讼:被警告方的反击通道
五、我该选哪种:三情形判断指引
六、选错诉讼通道的真实代价与避坑
一、一张对照表:三类诉讼的核心差异
想把专利诉讼"选对门",最直观的办法是把三类程序并排摆在一张表里看。
下表从请求人、目的、管辖机关、审理重点、常见结果五个维度,对专利侵权诉讼、无效宣告请求、确认不侵权诉讼做一次横向拆解。
| 对比维度 | 专利侵权诉讼 | 无效宣告请求 | 确认不侵权诉讼 |
|---|---|---|---|
| 请求人 | 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 |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 被警告人、利害关系人 |
| 核心目的 | 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 宣告专利权全部或部分无效 | 确认己方行为不侵犯专利权 |
| 受理机关 | 知识产权法院或中级以上法院 | 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 | 知识产权法院或中级以上法院 |
| 审理重点 | 权利要求解释、技术特征比对、损害赔偿 | 授权是否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公开充分 | 警告是否成立、行为是否落入保护范围 |
| 常见结果 | 停止侵权、赔偿、销毁模具 | 专利权维持、部分无效、全部无效 | 确认不侵权成立或被驳回 |
- 三类程序里只有"无效宣告请求"走行政渠道,其余两类都是民事诉讼。
- 侵权诉讼和确认不侵权诉讼都归人民法院管,但前者由原告(权利人)主动发起,后者由原告(被警告方)被动反击发起。
- 无效宣告不改变"谁在用谁的产品"的事实,只改变"这个专利还是否合法有效"的基础。
- 同一起纠纷里,三类程序经常被组合使用,而不是只能单选其一。
- 把对照表读懂,后面每一类的具体打法才有坐标系,避免张冠李戴。
这张表是全文的"导航图",后面四节会逐类展开请求人资格、机关管辖与审理重心。
务必先记住一个总原则:谁有痛点、谁就站在发动请求的这一侧,机关与程序随痛点而变。
二、专利侵权诉讼:被侵权方的主动进攻通道
专利侵权诉讼是最常见、也最容易被普通人理解的一类专利诉讼,本质是民事权利救济。
当有人未经许可实施了你的专利——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你就具备了发动侵权诉讼的基础条件。
- 请求人必须是有权主体:专利权人,或者经授权的独占、排他实施许可的利害关系人。
- 管辖法院集中在专门审判力量:目前多由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以及经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 受理前提是存在明确的被诉侵权产品与清楚的 Claim 比对空间,不能凭猜测起诉。
- 审理重点第一环是权利要求解释,法院以权利要求书记载为准确定保护范围。
- 审理重点第二环是技术特征逐一比对,看被诉方案是否全面覆盖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
- 审理重点第三环是损害赔偿,依据实际损失、侵权获利、许可费倍数或法定赔偿确定。
- 常见结果是判令停止侵权、销毁专用模具、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可适用惩罚性赔偿。
- 案件受理费按诉讼请求金额分段累计,索赔额越高、预付成本越高,需提前评估回款预期。
侵权诉讼要打赢,核心不在"对方生意大",而在"权利要求写得稳、比对做得准"。
建议起诉前先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https://cpsc.cnipa.gov.cn)核实专利权法律状态是否有效。
也要通过专利公布公告查询(https://pub.cnipa.gov.cn)确认授权公告文本,避免拿过期或已终止的专利去主张权利。
三、无效宣告请求:釜底抽薪的行政确权程序
无效宣告请求与侵权诉讼最大的不同,是它不解决"赔多少钱",而是解决"这个专利本身该不该存在"。
只要你认为某项专利权授予不符合法律规定,就可以作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出请求。
- 发动门槛极低:不要求你是权利人,也不要求你正在被诉,竞争对手、社会公众均可提出。
- 受理机关是行政系统: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原专利复审委员会)统一审查。
- 官费标准明确: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费 3000 元,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各 1500 元。
- 审理重点围绕"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公开是否充分、权利要求是否清楚。
- 还可以用"申请文件修改超范围""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等非三性理由支撑请求。
- 合议审查通常会给双方口审机会,请求人与专利权人就证据和理由当面交锋。
- 常见结果有三种:专利权全部维持、部分权利要求被宣告无效、专利权全部宣告无效。
- 一旦被全部无效,该专利视为自始即不存在,附着在它之上的侵权指控也随之瓦解。
无效宣告最典型的使用场景,是被诉侵权后"反将一军",用行政程序抽掉对方的权利地基。
这类程序的好处是成本低、进攻性强,坏处是周期与审查强度高,证据组织比侵权抗辩更吃专业功力。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无效宣告是行政确权行为,对决定不服可提起行政诉讼,而非直接上诉至上级法院。
四、确认不侵权诉讼:被警告方的反击通道
现实中有一种尴尬局面:你收到一封侵权警告函,对方要求你停售、赔偿,却迟迟不起诉。
长期悬而未决的警告会冻结你的经营决策、吓跑渠道与投资人,这时你需要的不是被动等待,而是确认不侵权诉讼。
- 提起主体是被警告人:也包括与被警告行为有利害关系的人,例如下游经销商。
- 法定前置条件来自司法解释:权利人发出警告后,你先书面催告其行使诉权。
- 时间窗口是双轨计算:自收到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或自催告发出之日起两个月内,对方不撤回警告也不起诉。
- 受理机关与侵权诉讼一致:由有管辖权的知识产权法院或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 审理重点首先是"警告是否具体、是否造成经营不安",空泛威胁通常不满足受理前提。
- 审理重点其次是技术比对:你的行为到底有没有落入对方专利的保护范围。
- 常见结果是法院确认不侵权,解除你的法律不确定状态;或认为落入范围而驳回请求。
- 这类诉讼本质是"以攻代守",把久拖不决的被动局面反转成你掌握节奏的主动程序。
确认不侵权诉讼的价值,不在于能拿到赔偿,而在于拿回经营确定性。
它是对抗"专利流氓"式笼统警告的合法工具,但必须严格走完书面催告的前置步骤,否则法院可能不予受理。
五、我该选哪种:三情形判断指引
三类诉讼不是抽象选择题,而是对应三种截然不同的商业处境,按处境对号入座最稳妥。
- 情形一:你是专利权人,发现市场上有人在卖仿品——直接提起专利侵权诉讼,目标锁定停止侵权加赔偿。
- 情形二:你被起诉侵权,但你认为对方专利本来就授权不当——在答辩同时提无效宣告,双轨并行釜底抽薪。
- 情形三:你没被起诉,只收到含糊警告函且对方拖延——书面催告后提确认不侵权诉讼,逼对方亮底牌。
- 情形四:你是被诉方且专利稳定有效——优先做不侵权抗辩,辅之以现有技术抗辩,未必需要发动无效。
- 情形五:你既想否定专利又想反诉对方恶意——可并行无效宣告与确认不侵权,但注意两程序证据要打通。
- 组合策略提醒:侵权诉讼中被告常把无效宣告作为反击,但无效结果出来前法院可能中止审理而非驳回。
判断的核心口诀是"痛点定程序":被侵权就攻、被无效就破、被警告就清。
不要把侵权诉讼当成万能入口,也别因为怕麻烦而放弃无效宣告这一成本最低的破局手段。
确认不侵权诉讼则专治"只警告不起诉"的软性骚扰,用程序把对方逼到必须表态的位置。
六、选错诉讼通道的真实代价与避坑
选错程序不是"换个门重来"那么简单,它可能直接消耗掉你最宝贵的维权时间窗和预算。
- 坑一:把无效宣告当侵权诉讼提,结果请求被行政机关受理而非法院,索赔诉求根本无法在该程序里实现。
- 坑二:只打侵权诉讼却不做专利权稳定性评估,对方反手无效掉你的专利,整个索赔基础瞬间归零。
- 坑三:确认不侵权诉讼漏掉书面催告前置,法院以不符合受理条件直接裁定不予受理,白白浪费诉权。
- 坑四:管辖选错,例如把本应归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递到普通基层法院,被移送或驳回增加时间成本。
- 坑五:赔偿请求漫天要价却无证据支撑,法定赔偿区间里反而因举证不力拿到下限,受理费却按高标的预付。
- 坑六:忽视官费与律师费节奏,无效宣告请求费虽不高,但口审代理与证据检索的专业成本常被低估。
本篇特有风险在于"三类程序容易混用却各有死穴",最稳妥的做法是先画清自己的处境坐标再定程序。
如果拿不准,先用本文对照表做一次自我分类,再去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https://www.cnipa.gov.cn)核实机关与流程。
千万不要在没核实专利权法律状态之前就仓促起诉,也不要在收到警告后既不催告也不应对,让不确定状态拖垮业务。
【免责声明】
本文为法律知识科普,不构成针对具体个案的律师意见或诉讼代理建议,个案请以专业知识产权律师分析为准。
文中引用的真实法条与机关如下:
《专利法》(2020年修正,2021-06-01施行):第45条(无效宣告请求)、第64条(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为准)、第65条(未经许可实施构成侵权)、第71条(损害赔偿计算)。
《专利法实施细则》(2023年修改,2024-01-20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9)第18条(确认不侵权诉讼受理条件)。
受理机关:专利侵权诉讼、确认不侵权诉讼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法庭、指定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无效宣告请求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