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查别人的专利是不是真的 | 供应商发来专利证书,四步核验辨真伪
【摘要】判断一份专利真伪不能只看对方发来的证书图片。最有效的办法是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输入申请号或专利号查询法律状态,确认其处于"有权"而非"终止、无效或驳回"。同时要分清对方发的是已授权专利证书还是仅受理通知书,并核对权利人是否与当前主体一致。若发现专利已失效却被当成有效授权使用,可能构成假冒专利。

【目录】
一、先看清手里是"专利证书"还是"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二、上国知局官网输号查法律状态
三、看申请号编码规则识破明显造假
四、查权利人是否还对得上
五、发现造假或过期后的应对与假冒专利后果
一、先看清手里是"专利证书"还是"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 专利证书(含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证书)代表技术方案已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并授权,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专利法2020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
- 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仅证明国知局收到了申请文件,距离授权还有实质审查或初步审查环节,此时不享有任何专利权。
- 受理通知书上记载的是"申请号",授权后证书上才是"专利号",两者前缀相同但法律意义完全不同。
- 若供应商只发来受理通知书却声称"已获专利",应直接判定为仅凭申请资格谈判,不构成专利壁垒,可拒绝其据此提出的独家供货主张。
二、上国知局官网输号查法律状态
- 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cponline.cnipa.gov.cn),进入专利查询或事务服务栏目,输入申请号或专利号核验。
- 也可使用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pss-system.cponline.cnipa.gov.cn)按号码、名称、权利人字段交叉检索,确认记录一致。
- 历史数据可查中国专利查询系统(cpquery.cnipa.gov.cn)的"公众查询"入口,核对公告日、授权日与年费缴纳状态。
- 法律状态对照:有权=专利权有效;终止=未缴年费或期限届满;无效=被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驳回=申请未获授权、自始无专利权。
三、看申请号编码规则识破明显造假
- 申请号共12位(加校验位13位),前4位为申请年份,如2023代表2023年提交,年份明显早于该技术领域成熟时间的要警惕。
- 第5位为种类号:1=发明,2=实用新型,3=外观设计,8=进入中国的PCT发明,9=进入中国的PCT实用新型,超出范围即为伪造。
- 专利号=ZL+申请号,ZL为"专利"拼音首字母,正规证书号码必带ZL前缀,缺ZL或写成其他字母的多为假证。
- 校验位(最后一位)按固定算法生成,位数不对、字母乱序或与官方查询结果不符的,应直接判定造假。
四、查权利人是否还对得上
- 在检索系统中查看"发明人"与"专利权人(申请人)"字段,确认持证人是否仍为登记的权利人。
- 专利可转让,若供应商并非登记的权利人却以该专利主张独家供货,需其出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或转让登记证明。
- 专利权期限届满(发明20年、实用新型10年、外观设计15年,均自申请日起算,专利法(2020)第四十二条)后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均可自由实施。
- 即便专利仍"有权",也要核对许可范围与地域,超出许可或已过许可期的使用不构成对方所称的侵权。
五、发现造假或过期后的应对与假冒专利后果
- 仅专利过期或申请未授权,对方无权禁止他人使用,可拒绝其独家供货要求并保留全部沟通记录。
- 若对方在已失效或根本未授权的产品上标注专利号、宣称专利产品,可能构成假冒专利(专利法(2020)第六十八条),由专利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假冒专利罪针对"假冒他人专利且情节严重"的行为,与单纯专利失效后继续使用不同,界限在于是否冒用他人真实专利号误导公众。
- 供应商发来失效专利却要求独家加价,应书面要求其提供当前有效权属证明,协商不成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或专利管理部门举报。
【免责声明】本文仅基于现行《专利法》《刑法》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开查询渠道作普法说明,具体个案的法律状态以官方系统实时记载为准。文中核验步骤不能替代法律意见,如涉及商业纠纷、许可谈判或疑似假冒专利举报,建议咨询专业知识产权律师或向专利管理部门核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