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专利基础数据开放的规定,内容来源于2024年5月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 办事指南(第二版)。
( 一)专利基础数据开放的受理条件
注册为国家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公共服务系统用户后,可以获得并 使用已经开放的专利基础数据。
(二)专利基础数据开放的获取途径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公共服务系统(http:/ipdps.cni pa.gov.cn/ )。登陆系统后,在“数据资源目录”功能中,可获得并使 用专利基础数据手册及样例数据;在 “下载中心”功能中,获取 FT P 地址,通过 FTP 工具下载的方式,批量下载已经开放的专利基础数 据。
(三)专利基础数据开放的申请程序
通过上述网站以自然人或企事业单位身份进行注册,按照要求输 入正确的用户账号、手机号码、证件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姓名 或单位名称、申请用途、地址及邮政编码待信息,阅读并接受《用户 协议》及《知识产权数据使用协议》,点击系统“提交”按钮进行注 册。
注册成功后,无需审核,在系统 “ 下载中心”功能中获取 FTP
地址,通过自行查找并使用常见 FTP 工具下载专利基础数据资源。
系统“下载中心”功能提供了4 个数据下载地址,可自行选择其
中一个地址使用。通过其中任何一个地址访问的专利基础数据资源均 相同,因此当网络拥堵时,可更换其他数据下载地址下载数据资源。
(四)专利基础数据开放的数据获取
用 已注册成功的用户账号登录“国家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数据资源 公共服务系统” 即可获得专利基础数据。
(五)专利基础数据开放的服务技术支持
010-61073400
(六)专利基础数据开放的办理结果
按照网站要求,填写正确的注册信息,系统提示注册成功。登录 系统即可获得专利基础数据。
(七)专利基础数据开放的办理时限
注册成功即可,无需人工审核,无等待时间,注册成功即可登录 并使用数据资源。
(八)专利基础数据开放的服务质量保障
数据下载速度不低于 600KB/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