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外观设计专利年费、单独指定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465号)和《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以下简称海牙协定)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于2022年5月5日起执行新的外观设计专利年费和单独指定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